《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明确,部权限内的先行用地审批委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
为全面落地38号文放权赋能举措,省自然资源厅第一时间制定部先行用地委托权限承接实施细则,厘清内部会审分工、细化全链条审查要点、压缩审批办理时限、规范审批文书标准,构建高效闭环的省级审批工作机制。近期,省自然资源厅已顺利办结两宗部委托权限先行用地项目,一个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某能源项目,一个为征收土地超过70公顷的G228线深汕合作区交界至亚婆段建设工程,实现省内全流程闭环审批,压缩办理周期1/3左右,助力项目在获得用地审批批复之前取得先行动工建设。
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用好用足38号文,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以先行用地、用地预审权限下放为抓手,持续强化自然资源精准要素保障,靠前服务、提速攻坚,推动各类重点项目快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以审批效能提升赋能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