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佛冈:以创新之力修复矿山 “伤疤”,助推绿美清远生态建设

2024-05-21
生态兴则文明兴。清远市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为主线,持续抓实抓细矿山修复建设工作,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功能,高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和绿美清远生态建设,全力筑牢粤北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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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项目现场

一、有序开展生态修复治理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原则,以矿山生态修复为抓手,先易后难梳理矿山图斑台账,遵循自然生态演替规律,发挥自然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采取近自然解决方案,因地制宜谋划生态修复项目,扎实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修复工作,让山更青,水更绿。2022年度完成复绿面积220.50亩;2023年度完成复绿面积360.75亩;2024年度已选定汤塘镇田心村黄竹田原陶瓷矿区(二期)为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对象,计划治理446.85亩,正有序推进复绿中。


二、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

一是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推动修复建设。2023年度成功申请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860万元,2024年度成功申请专项资金440万元,为生态修复治理注入新动力。二是广辟资金渠道,做好资金保障。统筹工程治理产生剩余土石料出让收入,多渠道筹措生态修复资金,减轻县级财政压力,推动修复建设利益最大化。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指导,对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程治理进度、后期管护等加强监督,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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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实施监督指导


三、探索社会资本参与路径

创新机制,多元投入,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积极引导佛冈县废弃矿山资源化再利用,促进区域生态系统治理提升,探索“生态修复+矿区文旅”协同利用新路径,意向引入康养产业与温泉旅居特色文旅综合体、地龙产业园等,提升矿山修复综合效益。


四、高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是建立机制,明确绿色矿山工作目标。通过制定《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明晰推进绿色矿山工作目标及工作方向;定期组织全县采矿权人召开绿色矿山达标建设推进会,明确绿色矿山达标建设时限和建设要求,部署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矿山企业对标对表,摸清矿山土地损毁、植被破坏等生态问题,提前制定复绿实施方案,逐项开展绿色矿山达标建设工作,确保建成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目前佛冈县持证在采矿山已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五、加强生态宣传和引导

积极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加强资源危机、灾害威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矿山生态修复意识。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落实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增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情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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