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关于发展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技工作者:
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于2020年4月21日成立,是由我省范围内从事和热衷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领域业务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团体、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成立后,在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指导下,我会在国土空间修复及相关领域的理论及政策研究、生态修复科技奖励评审推荐、高水平学术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推广、科研平台建设、科普和面向企事业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开展大量工作,同时是我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领域的高端智库,积极助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本会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为了更好的发挥我会职能,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大从事和热衷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领域业务或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的联系与服务,现广泛发展会员。
一、发展范围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领域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团体。
二、会员与入会条件
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应当拥护本会章程。个人申请加本会的会员,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无犯罪记录及不良诚信记录;
(三)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四)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五)所学专业、从事工作、研究方向与本会业务范围相关;
(六)能够参加本会活动。
单位会员:
单位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护并遵守本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四)在生态修复及其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和行业响力;
(五)能够参加本会活动。
三、会员服务
协会在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同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和建议,积极争取有效解决方案;为会员提供项目分析、政策解读、业务培训、考察交流、项目推介、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规划、法律、建设、评估等综合性、定制化服务;开展鼓励本会会员创先争优的活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会员交流;
协会组织和参与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评选;
协会建立行业信息服务平台,汇总整理论坛交流信息,出版本会刊物,评选推介会员研究成果,研究分析业内典型案例,编辑出版行业刊物、专著、工具书及科普宣传资料,定期发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行业发展及市场动态的相关资讯;
协会建立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解读活动,发放相关刊物、书籍及科普宣传资料,协助政府、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对相关从业者进行业务培训;定期举办学术年会交流活动,促进企业、政府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旨在为广大会员通过协会提供的服务平台,在学术、技术和事业上有所收获,个人和单位得到提升和发展,产生学术认同感和行业归属感。
四、会员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五)查阅本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
(六)在本会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及有关论文的优先权。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缴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七)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个人会员需由一名理事推荐介绍);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审议批准;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如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颁发会员证;
(四)及时在本会刊物、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六、会费标准
(一)会长每年缴纳会费10万元;
(二)监事长、常务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8万元;
(三)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6万元;
(四)常务理事、理事、监事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
(五)会员每年缴纳会费8千元。本会个人会员不收取会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常鹏18613033222;冯颖曦15918845121;刘迅嘉13347398990
电子邮箱:gdsgtkjstxf@126. com
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广东华信中心4 层408房)
附件:《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广东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