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 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学笃行“厦门实践”经验 系统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5〕60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生态保护修复理念,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厚植绿美广东的生态根基,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广东样板。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要统筹谋划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坚持规划引领,全面落实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等部署要求,系统打造全省“三屏五江多廊道”生态安全格局。以国家和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的连续性等,跨区域谋划申报“十五五”期间的国家“山水工程”,并从2026年起试点实施省级“山水工程”,结合实际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以系统治理擦亮生态底色,打造“广东山水”靓丽名片。
二是要有序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及动态管理,常态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工作,严格实施绿色矿山名录动态管理,持续巩固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要严格落实新《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强化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依法依规落实“边开采、边修复”的矿区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要坚持多措并举,着力推动完成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提升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效益,推动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和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打包项目,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三是要系统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海洋生态保护及空间管控,建立实施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加强滨海建筑风貌和天际线管控。实施海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制度,确保实现国家下达广东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持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五大工程”,继续实施省级红树林造林奖励“指标池”政策,允许指标跨年度结转,并可在优先保障本地区发展前提下由省级统筹在省域内调剂使用。鼓励各地探索开展红树林异地修复模式,推进海洋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试点,持续探索深圳、惠州红树林碳汇交易模式,推广红树林种植-水产养殖生态耦合模式,推动海洋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以及沿海产业与生态融合发展。
四是要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重点任务。科学优化树种结构,实施林分优化、林相改善,优化提升主要山脉森林景观,全域推进绿化美化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健全完善林业管理制度机制。完善林业碳汇管理制度,加快发展林业碳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生态修复新增林地、草地、湿地指标在省域内有偿流转试点。探索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持续发挥林业生态产品综合效益。
五是要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构建绿美城乡生态空间,综合运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统筹推进土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探索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建设用地优先转为林地、草地、湿地,腾退的建设用地可按一定比例折算为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支持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原有建设用地腾退指标省内异地交易。探索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促进耕地、园地、林地、湿地等布局优化的土地置换政策,释放存量低效土地价值,完善各类指标交易规则,推动土地要素合理流动,促进生态价值转换。
《通知》强调,要贯彻落实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保护治理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系统谋划“十五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要强化政策保障、健全生态修复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监测评价预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要深化生态修复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完善生态修复相关标准规范,强化技术推广和示范应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来源:广东自然资源